关于大幸药业公司的[加护灵]系列消毒产品禁止空运的通知,敬请注意.(摘自:TRAICY2月13日)
大鹏制药公司发售的[加护灵]系列产品,是市面上针对诺如病毒常用的消毒产品,但是因为里面包含了空运规定中禁止运输的成分,因此生产公司也作出了相应的声明。
该系列产品包含很多种类,其中放置挥发型和喷雾型的产品中包含二氧化氯,经研究表明,该成分可以用来减少病毒和霉菌的繁殖但同时也会释放出具有臭味的氨,不仅如此,氨还具有一定的腐蚀性,所以在大鹏制药公司的官方网站上就写着这样一段话:
“产品中包含的二氧化氯成分属于航空法规定的禁止空运物品之一,因此该产品禁止带上飞机。”
也就是说该产品禁止通过空运的形式进行运输。面对这样的规定,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联合国关于化学危险物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的相关规定,比如「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文件中就明确的规定了各种化学原材料的装载容器和运输办法。但是值得注意的是,该规定中只规定了纯二氧化氯因为违反航空安全运输标准而不得空运,但是并没有明确禁止溶于水的二氧化氯溶液也禁止空运。
除此以外,日本国内非常收欢迎的消毒笔和消毒棒也因为使用次氯酸钠而被写上了以下的警告:“该产品因为含有航空运输管理相关规定所禁止的危险品——次氯酸钠,因此不得放入登机箱或者作为随身物品而带上飞机客舱。”
由此可知,也是禁止作为行李进行托运的.可是作为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为UN1496的次氯酸钠在相关的规定文件中规定的是固体状态下可以通过包含民航客机在内的飞机进行空运的,但是因为消毒笔是属于包含了亚氯酸钠的水溶液,所以不属于该规定中所描述的UN1496号危险物。
为了对应上述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对于没有记载品名的化学品,也根据危险性评价试验的结果进行了分类。当测试属于危险类别时,根据联合国编号的命名规则称之为Not Otherwise Specified(NOS:标明外的其他产品名称),并根据危险程度适用相应的运输规则。至于二氧化氯和次氯酸钠的水溶液是否属于氧化性物质和腐蚀性物质,则取决于以下的测试标准
酸性液体测试
等级 | 判定标准 |
1 | 测试对象和纤维素的混合物自燃的升压时间小于50%的高氯酸和纤维素的混合物自燃的升压时间 |
2 | 测试对象和纤维素的混合物自然的升压时间小于40%的氯酸钠和纤维素的自燃的升压时间 |
3 | 测试对象和纤维素的混合物自然的升压时间小于65%的硝酸溶液和钠自燃的升压时间 |
标准外 | 测试对象和纤维素的混合物自然的升压时间大于65%的硝酸溶液和钠自燃的升压时间 |
腐蚀性物质测试
等级 | 判定标准 |
1 | 实验物质和被实验动物的皮肤表皮直接接触三分钟,60分钟以内能够导致皮肤组织的完全坏死 |
2 | 实验物质和被实验动物的皮肤表皮直接接触60分钟,14天以内能够导致皮肤组织的完全坏死 |
3 | 实验物质和被实验动物的皮肤接触四个小时,14天以内导致皮肤组织的完全坏死或在55摄氏度的环境中,实验物质对于钢或铝的腐蚀深度超过6.25mm |
标准外 | 55摄氏度的环境中,实验物质对于钢或铝的腐蚀深度不超过6.25mm |
实验方法和判定标准来自(政府和联合国危险品运输推荐测试的GHS分类指南(联合国推荐测试))
实际上,[加护灵]在SDS上公开的二氧化氯类型的产品并不属于联合国分类中的危险物标准,次氯酸钠类型的产品也仅仅符合UN3266(其他腐蚀性物质(无机物)(液体)(碱性的东西))危险等级3中相关规定的记载,所以,理论上是可以使用飞机运输的。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报告说推翻了过去制作的SDS的信息,坚持不得使用飞机进行运输,毕竟即使是根据上述的实验测试标准被划分为了最高的危险水平区间,只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适当的容器进行包装也是可以空运的,那么为什么这次明明没有那么大的完全危险,各公司依然非常谨慎的发布了警告呢?据笔者推测:这可能是为了防止乘客不经意间把相关产品带上飞机后因为舱内气压变化或其他的意外情况导致产品的破裂或泄漏,而在机舱内这样的相对密闭空间内充斥大量刺激性气味情况的发生吧。而这样的考虑显然是作为产品生产企业所应尽的提醒义务。其实,不仅仅于此,近年来,随着锂离子电池的快速普及,电子设备的电池使用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不可避免的一些因为锂离子电池而导致的机舱内起火事件也屡屡发生,因此、航空公司等相关的运输性企业也都出台一系列相应的禁止性规定来避免潜在的安全隐患。但是这当今这个时间就是金钱的时代,化学用品的运输如果全部依赖于缓慢的海运也并不现实,因此,为了保证必要时航空运输的安全,在空运化学物品的时候做好相应的装载措施并做详细的记录报告显得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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